什么情况下是非法集资
法律分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总的来说,比较典型的非法集资犯罪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等。当然,还有许多其它的犯罪类型,但通常只要符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即向公众募集资金这一情况下,同时还具有该犯罪的以上四个要件,便都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
非法性 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这意味着,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向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都可能构成非法集资。利诱性 指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合法的投资活动通常不会承诺固定回报,而非法集资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参与。
法律主观:看情况: 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亲戚朋友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是非法集资;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是非法集资。
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非法集资指的是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非正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其法律依据源自《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什么叫非法集资
1、【法律分析】: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例如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中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3、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什么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1、法律分析: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根据规定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与所在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应当建立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机制。
2、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3、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4、法律分析: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5、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6、《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